1、45周岁及以下,本科及以上学历,能源动力类、电气工程类、机械电子类、工程管理类专业优先。
2、具有8年以上央企或地方国企工作经验,现任能源、电力类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正职、省属国有企业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,或具有一定规模(煤电600MW以上、新能源300MW以上)的其他类型企业领导班子正职,或相当于以上领导岗位的其他人员;或具有能源、电力类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、省属国有企业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(未满2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工作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);或具有一定规模(煤电600MW以上、新能源300MW以上)的其他类型能源、电力类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(未满2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工作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)。
3、熟悉煤电及新能源行业的政策、法规及国家、省市能源发展规划,熟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、投资、建设、运营的流程及要求,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能力及一定的人脉资源。
4、具有良好的投资分析能力、系统思维能力、书面表达能力,有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,较强的政府及资源方对接沟通能力。
5、同时具备经营、生产、工程、前期管理经验的优先。
6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责任心强,爱岗敬业,吃苦耐劳。
7、特别优秀者,条件可适当放宽。 |